(佳大发〔2018〕36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黑龙江省军区征兵工作规范》、 《黑龙江省兵役登记暂行办法 (龙征 〔2018〕1 号)》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 佳木斯大学学生兵役登记管理办法 。
第一条 兵役登记 。是对符合兵役年龄男性公民进行的注册管理 ,是法律规定的一项 兵役工作制度 ,是适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 目的是掌握适龄公民数质量及分布情况 , 摸清适龄公民的政治 、 身体和文化状况 ,依法确定应征 、免征 、缓征 、不得征集等结论 , 并从中选定预征对象 ,为年度征兵工作做好准备 。
第二条 兵役登记的对象 。我校当年 12 月 31 日前年满 18 周岁的男性大学生必须登录 “全国征兵网”(http://www . gfbzb . gov . cn)进行兵役登记 , 当年 12 月 31 日以前年满 17 周岁未满 18 周岁的男性公民本人自愿应征的 ,也可进行兵役登记 。
第三条 兵役登记时间 。每年 1 月 1 日开始 ,6 月 30 日结束 。
第四条 我校兵役登记工作由学生工作部牵头 , 由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 施 ,根据兵役机关的要求 ,提供本学院各年级适龄公民的名单和个人基本信息 。
第五条 兵役登记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
1 .业务培训 。 负责兵役登记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重点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兵役 登记程序方法 、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标准条件等 。
2 . 发布通告 。发布《兵役登记通告》 , 明确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的时间 、地点 、方
法及有关要求 。
3 . 宣传发动 。一是利用我校征兵微信平台 、易班 、QQ 群 、微信群等网络手段进行宣传 , 二是运用集体宣讲 、班团活动 、 晚自习课堂等活动进行宣传 ,三是通过悬挂标语 、海报 、
电话咨询等方法广泛宣传兵役法规 ,特别是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的法律义务 , 明确参加 登记相关事宜 。
4 . 设立工作站 。我校兵役登记站设在学生工作部 。 由武装工作办公室(征兵办公室) 具体负责我校兵役登记工作 ,各学院设分站 ,负责组织协调大学生进行兵役登记 。
5 . 组织登记 。各学院按照兵役登记通告要求 ,通知或组织学生登陆 “全国征兵网”进 行兵役登记 ,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并携带户口簿 、身份证 、毕业 证(学历证明)等材料 ,前往兵役登记站 ( “参军入伍地”)进行现场确认 。 因特殊原因本 人不能前往的 ,可委托学院辅导员代为确认 。
6 .初考初检 。政治初考 ,主要查验适龄公民户口簿 、学历证书 , 了解本人及家庭基本 情况;体格初检 ,主要对适龄公民进行身体目测和病史询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