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切实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学院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学院党委决定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制度。
一、参与范围及联系对象
1.学院党委成员各联系1个党支部。
二、联系内容及形式
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必须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基层党支部工作实际,通过开展谈心、调研、座谈等有效形式开展联系,每学期联系不少于1次,确保取得实效。
1.了解掌握所联系党支部的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和工作学习情况,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传达贯彻学校和学院的有关决议和要求。
2.了解掌握所联系党支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创先争优、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等方面的情况,及时进行指导点评,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和措施,促进党支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3.积极参加所联系党支部的活动,及时发现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培育基层党支部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紧密联系群众,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教工党员教学、科研一线,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经常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
三、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学院党委要把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支部制度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学院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作出示范,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各党支部书记要经常向联系的党员领导干部汇报支部工作情况,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
2.加强督促检查。组织定期检查的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内容包括联系的次数、形式、内容及效果,并将其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述职和考核内容之中。